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公告

       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为依托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相关学科成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根据《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拟设立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开放基金,以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交叉。现将申请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根据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2018年度开放基金申请资助范围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2.  农业水污染防治

3.  饮用水

 

二、项目申请

从事水污染防治控制技术和饮用水研究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申请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必须符合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对具有重大意义、处于学科前沿的研究课题、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将优先予以资助。

开放课题期限为两年,资助金额1.0—2.0万元,要求申请者在研究期限内,以第一作者(应注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和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三、项目审批

课题申请人应填写《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交至本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对全部申请课题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重点实验室正式通知申请者。

 

四、项目管理

1.课题申请者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照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和评审意见,在一个周内编写研究工作计划,报重点实验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2.研究者应在课题进行中期,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报告,课题结束时提交结题总结、成果复印件,并向学术委员会报告研究成果。

3.凡属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其发表论文和研究成果应署本重点实验室名称,须在成果中注明该项目得到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资助。本研究中心中文名称为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Wa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Zhejiang Province”

五、经费管理

1. 2018年度本开放基金共资助项目10项,专款专用。经费只能用于与课题相关的材料费、测试费、资料费、出版费、差旅费等。

2.本次开放基金申请提交截止日期2018415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创新大厦A座503室     邮编:314006

  人:万老师

 话:13957336817

Email: wmab820817@163.com

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表

2018年3月26日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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