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发布两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导则

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设施和生物滤池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和生物滤池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削减污染物排放的功效,改善农村水环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导则》和《农村生活污水生物滤池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导则》,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我院生态环境所刘锐、盛晓琳、郁强强、宋小燕为主要起草人。

 

附件:《农村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导则》.docx

《农村生活污水生物滤池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导则》.doc

 

2019年12月23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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